•产业政策解读
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,《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》
2012年第32号(2012年7月31日)、(2013年3月14日)摘录
(一)已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,废轮胎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10000吨。新建、改扩建的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,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20000吨
(二)能源消耗指标
废轮胎加工再生橡胶综合能耗低于850千瓦时/吨;废轮胎加工橡胶粉综合能耗低于350千瓦时/吨(40目以上及精细胶粉除外);废轮胎热解加工综合能耗低于300千瓦时/吨。
(三)热解企业采用负压热解技术,配套油品分离装置、炭黑加工装置、尾气排放环保控制装置,生产过程实现集成自动化和连续化。
二、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,工信部联节〔2016〕440号(2017-01-26)摘录
“废橡胶清洁化利用示范
开发再生橡胶绿色化、智能化、连续化成套设备,研发工业连续化整胎热裂解技术装备,推广连续密闭再生胶生产、负压裂解等技术,扩大改性沥青、高强力再生胶、高品质炭黑等产品推广应用,培育10家左右废橡胶清洁化和高值化利用示范企业。”
国家非常重视废轮胎等固废的环保性处理,并规定必须进行连续化生产。为什么做出这样的规定?理由在于:
一、目前尚存的第二代间歇式卧式旋转炉虽然价格便宜,但弱点非常明显:
一是进料一般时不密封甚至是完全敞开进行,反应釜原有存在的异味会散发;
二是出渣基本上有敞开环节,反应釜内的气味散发的更加严重,而且由于可能还有易燃瓦斯等干气存在其内部,非常不安全;
三是反应釜处于冷——热——冷交替状态,耗时长、不节能;
四是设备每天都处于热胀冷缩状态,严重影响设备寿命;
五是敞开进料、排渣,粉尘飞扬,极不卫生清洁劳动条件极差。有鉴于此,国家正在逐步制止落后的间歇式热解设备,
二、产业政策选择、推进连续化热解技术,特别将连续化列为废轮胎热解的三个准入条件之一(三个准入条件:规模化、智能化、连续化)。其理由在于:
1、节能,连续化常年保持在400℃左右温度,没有点火升温、高温热解、降温排渣过程,且完全利用自身干气子午供应能源,极大节约能源;
2、安全,整个生产中都在密封情况下运行,完全避免了敞开进料、排渣的危险;
3、环保,高度密封的热解系统无泄露、生产环境无粉尘,清洁环保;
4、智能,连续化的运行依靠智能控制,使生产操作精准、稳定,省力、方便。
5、设备寿命长;比间歇式延长寿命一倍左右;
6、质量高,在稳定的热裂温度下,热解完全,产品质量更佳。
7、产能高,单套设备每天可以热解30—100吨废轮胎。